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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版权费每包房8.6元 转嫁给顾客?

  中国音像协会公布今年全国各地卡拉OK著作权使用收费标准 

  华龙网讯 到我市KTV唱歌,一个包房收取8.6元版权费。昨天记者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国音像协会)重庆联络站处获悉,该协会正式公布了2008年全国各地区卡拉OK著作权使用收费标准。其中,收费最高的地区是上海,为每包房每天11.1元,我市收费处于中间水平。 

  不缴纳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音像协会是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的中国大陆地区唯一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有权代表权利人对使用音乐电视(录影)作品的卡拉OK经营者收取著作权使用费。据悉,卡拉OK版权使用费从去年1月1日起开始收取。 

  现在,各地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在以前“12元/天/包房”封顶的基础上,结合全国抽样计次数据和各地区的消费水平等因素进行了调整。此外,为更好地鼓励卡拉OK经营者缴纳著作权使用费,早日实现合法经营,积极缴纳2008年著作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者,可享受一定优惠。 

  对拒不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的经营者,中国音像协会将采取各种维权措施严厉打击侵权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已被送达律师函和被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的卡拉OK经营者,将一律按12元/天/包房的上限标准缴纳版权费。 

  大部分经营者未缴版权费 

  据中国音像协会重庆联络站负责人于平介绍,全国收费最高的地区是上海,11.1元/天/包房,北京11元/天/包房,贵州为8元/天/包房,重庆的8.6元/天/包房属于中间水平。 

  他透露,自从去年起执行收费后,我市800多家KTV大多数经营者并没有缴纳。“去年是按12元一个包房收取的,现在下降了不少,如立即缴还有适当优惠。”据悉,去年欠下的现在同样要补缴,按照12元的价格缴纳。 

  费用是否转嫁顾客还难说 

  一个包房版权费8.6元,会造成唱卡拉OK涨价吗?得意世界一家KTV的经营者陈先生说,“我们这里有70多间包房,如果缴费一天就是五六百元,我觉得还是高了。”陈先生表示,自己已购买了设备、正版软件,如果还要再支付这么高的版费,觉得不太合理。“是否转嫁到消费者头上现在还难说,但如果要我们自己全部承担这个费用,恐怕有点吃不消。” 

  昨晚7点,正准备去唱卡拉OK的市民张先生表示,支持版权收费,但费用肯定是由经营者承担,“就像电费、水费一样,如果都算到我们头上,那可能来唱歌的次数也要减少喔!” 记者 纪文伶 实习生 李孟潇 杨洋

编辑: 杨华      来源: 华龙网  2008-08-07 09:44    【关闭本页】 【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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