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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太轻 沙区"猪头帮"主谋二审死刑

  华龙网讯(记者 杨野 实习生 蒋赢)近日,经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抗诉,沙坪坝区“猪头帮”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终被改判。市高级法院二审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蔡学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袁丹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纠集社会闲杂人员

  垄断生猪市场

  市检察院昨日通报说,2004年7月以来,重庆联鑫公司法定代表人蔡学成为垄断沙坪坝区生猪屠宰、供应市场,安排其兄弟蔡学云出任公司副总经理,先后将多名社会闲杂人员纠集到联鑫公司,成立“市场部”和“税收代征组”,由蔡学云直接指挥,通过按管理级别发放工资及补助、统一光头或平头发型、层层请示汇报等方式对其进行领导和控制。

  为获取高额利润,该团伙以检查农贸市场肉类经营户“两章一证”,代征肉类销售增值税为名,采取威胁、殴打、雇凶杀人等手段,强迫肉类经营户到“联鑫公司”去购买生猪、活牛屠宰销售,从中获取1000万余元的高额利润,逐渐形成了以蔡学成、蔡学云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当地为非作恶、欺压群众。

  肉类经营户不合作

  招来杀身之祸

  2006年5月,联鑫公司开展了屠宰牛的业务。蔡学成召集沙坪坝区农贸市场二十余名牛肉经营户到联鑫公司开会,动员各牛肉经营户都到联鑫公司购进牛肉销售。并安排其弟蔡学云具体负责做牛肉经营户的工作。同年6月底,该区陈家湾市场牛肉经营户周合全认为联鑫公司的牛肉质次价高,带头不到联鑫公司进牛肉销售。蔡学云为此找周合全做工作,周仍不到联鑫公司购进牛肉。7月1日,蔡学云雇袁丹华“教训”周合全,“酬金”为1万元,7月5日凌晨3时许,袁丹华持一把折叠满尺刀,另邀蒋某二人各持一把砍刀前往周合全家,朝刚出门的周合全头部、胸部、肩部、臂部猛砍十余刀,致其当场死亡。

  一审被判无期

  二审死刑并没收所得

  去年10月18日,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学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判处袁丹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蔡学成有期徒刑20年,罚款133.2万元。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后认为,蔡学云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领导者,多次指使他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猪肉,因被害人不从便雇凶杀人,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及后果极为严重,应对其犯罪的危害后果承担全部刑事责任。袁丹华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雇佣,邀约他人参与作案,且杀人手段残忍,犯罪情节、后果极为严重。法院一审判决属量刑畸轻,遂在市检察院的支持下向重庆市高级法院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作出前述判决,判处被告人蔡学云死刑,并采纳了检察机关要求没收该案中犯罪所得的抗诉意见。

编辑: 杨华      来源: 华龙网  2008-07-30 10:57    【关闭本页】 【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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