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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交通局原局长涉嫌受贿2226万元

  夫妻同堂受审,妻子涉嫌洗钱罪

  华龙网讯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受贿两千万元,此案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7月16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五楼审判大厅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重庆市检察二分院以晏大彬涉嫌受贿罪,其妻付尚芳涉嫌洗钱罪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晏大彬在担任巫山县交通局局长、巫山县长江公路大桥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兼建设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公路建设和长江大桥以及其他桥梁建设工程的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周某、廖某某等人或其所在单位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款项2226万余元。付尚芳明知此款系晏大彬受贿所得,仍将其中943万元购置房产、存入银行和购买理财产品等。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晏大彬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222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付尚芳明知晏大彬交其巨款系受贿所得,为其掩饰、隐瞒款项来源和性质,并用此款购房、存入银行和购买理财产品,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 唐中明

编辑: 杨华      来源: 华龙网  2008-07-17 08:45    【关闭本页】 【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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