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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家庭将获成品油调价补助

每人每月10元或15元 低收入家庭将获成品油调价补助

6.5万人受益预计支出补助金50余万元

  本报讯(记者 陈雁冰 实习记者 蒋万宇 肖彦 通讯员 张艳)从7月起到今年年底,我区6.5万城乡低收入家庭每人可按月领取10元或15元的成品油调价生活补助。

  7月16日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6月20日成品油价格再次上调以来,为减少成品油等价格调整对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的影响,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我区根据重庆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决定对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给予成品油调价生活补助。

  据统计,我区共有6.5万人左右将享受此项补助,包括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和领取生活费的大龄下岗职工、符合市政府渝府发〔2005〕121号文件规定按城市低保标准领取生活费补贴的人员,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等四大类人群。补助标准是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5元、10元领取补助金,其它三类人员每人每月补助15元,四类人员有交叉的,不重复发放。

  本次补贴执行时间从本月起到今年12月,预计全区支出成品油调价生活补助资金50多万元。区财政将按月直补兑现到城乡低收入家庭人员手中。

编辑: 杨华      来源: 江津报  2008-07-16 21:08    【关闭本页】 【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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