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阴转小雨 14—19℃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江津新闻 重庆新闻 国内新闻 国际新闻 | 视频报道 | 专题报道 | 走进江津 | 部门动态 镇街风采 | 学习园地 | 精神文明
| 江津房地产 食在江津 江津教育 卫生健康 江津企业 | 江津文化 | 江津历史 | 帅乡人物 | 旅游地理 | 舆论监督 | 论坛 | 通联
·[注意]重台"区县发展之梦"专访王银峰 今日播出
·"东方情人节"火热招募
·几江城区学校考调教师
热忱欢迎为江津新闻网提供新闻线索
新闻热线:023-47522900
电子邮箱:jjxcbxwk@163.com
博客:blog.cqnews.net/?uid-98501
您当前的位置:区县群网 > 江津 > 江津新闻 > 社会民生 正文
高温补贴 每人每天最高可获20元

气温超37℃职工可获高温补贴

每人每天最高可获20元

未得补贴,可拨打举报电话47521454,经核实最高罚3万元

  本报讯(记者 陈雁冰 实习记者 蒋万宇 通讯员 黄太毅)7月10日,记者从区安监局了解到:我区高温补贴政策已出台,凡日气温在37℃以上,职工每人每天可获得5至20元不等的高温补贴。如单位拒绝或克扣工人高温补贴,职工可拨打区安监局24小时值班举报电话:47521454。安监部门核实后,除了为职工讨回应得的高温补贴外,还将对违规单位处罚3万元以下罚款。气温以气象局公布为准

  区安监局强调,气温以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局通过当地媒体发布的天气预报为准,从6月1日到9月底,日最高气温37℃以上、40℃以下(不含40℃),用人单位应按每人每天5至10元标准发放高温补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含40℃),每人每天高温补贴标准为10至20元。补贴与工资一起发放

  就职工关心的什么时间发放高温补贴的问题,区安监局负责人告诉记者,由用人单位每月在发放工资的同时,发放高温补贴。《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每年5至9月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和室内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例如南瓜绿豆汤、冰冻酸梅汤等。今年处罚很逗硬

  据区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从去年6月1日起施行,绝大多数单位严格按标准发放了高温补贴。由于去年是第一年,安监部门对违规单位以说服教育为主,只要补发了补贴就没有罚款。而今年只要职工举报属实,区安监局将对违规单位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区安监局安排了专人负责执行《办法》,监管落实到人。高温补贴不算工资

  区安监局称,去年有少数单位将高温补贴纳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抵扣工人工资,这是不允许的。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实施的《最低工资规定》,高温补贴不纳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编辑: 杨华      来源: 江津报  2008-07-11 21:40    【关闭本页】 【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关键字
政务信息
投资指南
便民查询
魅力江津
友情链接:巫山信息网 万盛热线 秀山网
江津新闻网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RSS | 法律顾问 | 通联信息
《江津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建立镜像或下载 | 技术支持: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华龙网
《江津新闻网》编辑部地址: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宣传部 | 投稿信箱:jjxcbxwk@163.com | 通联博客:blog.cqnews.net/?uid-98501
邮编:402260| 传真:023-47530116 | 广告招商:023-47522900
经营许可证编号:渝B2-20030050 在线网站流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