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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要求抗震救灾捐赠通过统一途径

  区委办区政府办发出《通知》

  要求抗震救灾捐赠通过统一途径

  捐赠账号已公布  捐赠联系电话:47538000

  本报讯(记者 苏展)5·12汶川大地震发生以来,全区上下都掀起了向灾区捐款捐物的热潮。5月16日,区委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抗震救灾捐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布接收捐款的统一途径。《通知》指出,全区捐赠工作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由民政部门和区慈善会专门负责接受社会捐赠的款项和物品。

  《通知》强调,除民政部门和区慈善会外,其他单位和组织一律不得接受社会捐赠,已接受的捐赠款项和物品应尽快移交民政部门,从而确保捐赠款项和物品的有效使用管理,让每一分捐赠款都及时送到灾区人民的手中。

  《通知》明确了捐赠接收单位为“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捐赠接收办公室(办公地点:区民政局)”,捐赠联系电话为:47538000。《通知》还再一次公布了接收捐款的银行账号(见5月15日《江津报》第二版),广大市民如果无暇前往接收单位现场捐款,请将捐赠款项统一汇入公布的账号。

编辑: 杨华      来源: 江津报  2008-05-16 22:45    【关闭本页】 【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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